术后用药对于术后视力的恢复和稳定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。您必须严格遵循医生的用药指示,以确保术后恢复顺利。
在点药之前,请注意手部卫生。用药时间通常分为早上、中午和晚上睡前。两种药物之间应间隔3-5分钟。在点眼药水时,您可能会感受到轻微的刺痛感,这通常是正常的。遇到这种情况,只需闭眼休息10-15秒,不适感便会缓解。
请严格按照医生为您规定的用药时间以及用药剂量进行使用,不要擅自停药、减量或改用其他眼药水。正确的用药方式有助于术后恢复,不当的操作可能会影响视力恢复的效果。
以下是术后用药的详细安排:
第1周:
加替沙星滴眼液:每天4次,使用七天后停用;
人表皮生长因子:每天4次,用完为止;
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:每天4次,使用前请摇匀,使用七天之后停用;
聚乙烯醇滴眼液:每天1支,用完为止。
第2周:
氟米龙滴眼液:从第八天开始使用,第一周每天4次,第二周每天3次,第三周每天2次,使用三周后停用;
七叶洋地黄双苷滴眼液:从第八天开始使用,每天1支。
关于术后的眼睛保养和使用:
1. 尽量减少长时间使用电子设备,如手机、电脑等。每用眼30-40分钟,建议远眺5-10分钟,以放松眼睛。
2. 术后一周内,避免辛辣刺激和易上火的食物,并尽量限酒。
3. 术后2周内,洗澡、洗头、洗脸时请注意,避免脏水溅入眼内。不要用力挤眼和揉眼。避免做对抗性运动,例如击剑、拳击等。
4. 如果对光线较为敏感,外出时可以佩戴墨镜。术后一周内,谨慎驾驶,确保行驶安全。
5. 术后一个月内避免游泳,并避免眼部按摩和化妆。
6. 术后半年内,不建议进行潜水、蹦极、跳伞等极限运动。
关于术后复查:
1. 严格遵守随诊及复查制度。术后第一天、一周、一个月、三个月、半年、一年需按时到医院复查,以了解术后恢复情况。
2. 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前往手术医院复查,需经医生同意后在其他眼科医院复查,并将复查结果及时告知手术医生。
术后恢复期通常为1-3个月,期间视力需要逐步提升。偶尔出现的视物模糊或重影现象,以及双眼清晰度略有不同,均属正常现象,无需过于担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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